從暴光的罰單可見,其違規事實「駕駛人泊車時,有併排停車之情事者」,違背《道路交通辦理懲罰條例》第56條2項,開罰2400元,別的,從暴光的影象可見,當時違泊車輛的位置旁有擺著一輛腳踏車。
違規城市昭告世界?一位駕駛日前行經台北市大安路一段一處巷弄民宅前,因違規停車於紅線,雖未離車,但一般民眾無法直接檢舉違停,沒想到,屋主在民宅門口放置一輛腳踏車,並以「併排泊車」揭發該駕駛,致使駕駛被開罰2400元罰單。(圖/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公開版)
一位網友在臉書社團「爆料公社公開版」發文並分享罰單,提到6月27日晚間10時12分許,他在台北市大安路一段一處巷弄民宅前接送乘客,將車違規停於紅線,人未離車,過後卻被住戶揭發,他透露表現,一般民眾無法直接檢舉違停,該住戶於是在民宅門口放置一輛腳踏車,致使他因「併排停車」被揭發。
躲民眾揭發仍中招!屋主「擺腳踏車」反制違停 駕駛挨罰2400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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